2018年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来源: 马伟赟发布人:单位管理员 点击数: 69日期: 2018-03-22 13:16

一、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信息316日前在区招生办网上公示。

公办小学:根据区招办公布的对口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公办初中:本区公办初中学校仍按户籍、住房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一般均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当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办法录取学生。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本区哪些学校实施“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

2016年起,我区实施“在部分学校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

2016年,福山外国语小学、福山花园外国语小学、福山证大外国语小学、实验学校东校(小学部)、第二中心小学(巨野校区)、昌邑小学(大华校区)等学校发布招生告示,实行上述政策。2017年,六师附小(羽山校区)发布招生告示,实行上述政策。2018年,明珠小学(B区)发布招生告示,实行上述政策。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从学校发布招生告示当年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16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具体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三、如果对口招生区域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如何安排入学?

2018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即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8423日。

部分学校如对口招生区域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区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具体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四、适龄儿童如何在本区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191日—20128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招办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招办提出入学申请。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本区安排分两批进行信息登记。

(一)第一批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民办三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适龄儿童;未入园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未入园及新来沪非本市户籍随迁适龄子女;未入园的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外籍适龄儿童。

登记时间:201848日—423日。

登记地点:

1. 民办三级及以上幼儿园在园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2. 未入园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未入园及新来沪非本市户籍随迁适龄子女、未入园的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外籍适龄儿童,按居住地址就近选择区级指定登记点(具体可查阅区招生办网站公示的指定登记点一览表,网址:www.zsb.pudong-edu.sh.cn)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 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可在上述时间段前往浦东新区招生办(地址:南码头路118号,咨询电话:58308120, 58307991, 58303406)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二)第二批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第一批未完成信息登记以及新来沪的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登记时间:201864日—810日。

登记地点:随迁子女家长自行前往尚有学额的公办小学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审核、确认。

五、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1.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184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期为2018630日。

2.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学生: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入小学和新来沪入初中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11日前)。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1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71日至20186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6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6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随迁子女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七、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为主,部分区域公办教育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在本区有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按就读小学作统筹安排;新来沪的五年级随迁子女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有学额的初中学校登记报名。办理入学手续的截止日为2018810日。

八、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2018517日前,区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19日—520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对。20185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531日区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62日—63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对。

  九、本区如何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招办按照本区招生政策和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具体可关注相关学校招生告示。

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升初学生(包括在本区小学就读以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回本区就读的),如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由区招办根据入学条件安排其就读公办初中。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回外区就读的,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就读。

十、本区学校今年如何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经区教育局批准,部分学校按规定项目、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教育局和区招办网上公布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学校名单、项目、计划。相关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生项目、名额、条件、录取办法等。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自行前往相关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414日—415日。相关招生学校于421日—422日完成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

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于423日—424日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相关学校将预录取名单于425日前交教育局德育处审核备案。427日,区招办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29日前完成。

十一、家长可通过哪些渠道获得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家长可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www.shrxbm.cn)、浦东教育门户网站(www.pudong-edu.sh.cn)、区招生办公室网站(www.zsb.pudong-edu.sh.cn)以及各学校网站、公告栏等,了解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十二、本区招生咨询、监督以及信访部门的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一)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码头路118  邮编:200125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58303406  58308120  58307991

(二)浦东新区教育局信访办

地址:锦安东路475  邮编:201204

电话:20742727  58876317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正达外国语小学

地址:浦东新区沈家弄路870弄1号 电话:68553798 邮编:200135 传真:68550718 

地址:浦东新区沪南路2061号 电话:50839186 邮编:201204 传真:68550718

沪ICP备16018727号-1  Copyright2016 平台构建:U教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6072号